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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程丙、三级资质许可

2017-10-23 16:15:15信息来源: 浙江政务服务网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法人
权力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受理机构决定机构
实施机关市文物局
责任处(科)室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邮寄申请????联系电话0570-3890161
办公地址、时间
办公地址:
办理时间:
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邮箱传真
咨询电话0570-3890161监督投诉电话0570-8758502
办理方式审批结果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
30工作日
法定期限:
30工作日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暂无说明
送达方式:暂无说明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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