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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公开征求《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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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类各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加强社会团体管理,规范社团管理行为,促进社团健康发展。我局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121号)等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相关方宝贵意见,若有修改意见,请在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期间提出。以社团组织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请提供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修改意见,请在书面意见稿上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 附: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地址:衢州市新桥街开明坊9号,联系电话:0570-8758508;QQ:782781651。 ?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1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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