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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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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4日至5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文广新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6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文广新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自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文广新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进行逐条逐项梳理,认真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了整改目标,明确了班子成员责任分工,落实了各处(室、单位)整改责任。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所指出的问题,坚持“一个不漏,举一反三”的原则,共梳理出需整改的问题63个,同时明确整改责任人(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7月21日,局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党委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巡察以来,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7次,编发《巡察整改专报》4期,对16名干部进行了追责,其中双开1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2人,清退追缴违规资金190705.54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6项。 ?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 (一)关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规矩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 2.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党代会等上级重要会议讲话精神。2017年以来,局党委会及时传达全省市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座谈会、全省安全生产会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浙江工作动员会、全省“三改一拆”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市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部署会、府院联席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全市反恐怖主义会议、市委依法治市会议、市政府社会事业口半年工作会议、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并专题研究部署。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强化规矩意识。2017年3月,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请销假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外出或单位组团外出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局领导报告。一天及以上的必须填写外出情况报告单,由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方可外出。单位组团外出的,应在外出情况报告单上注明带队人、随行人员名单。报告单签批完后由报批单位交局办公室备案。 4.相关局领导在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二)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2017年3月、8月两次对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规定2万元以上非常规性项目支出的审定、研究决定基建工程项目和房屋出租方案、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的选调任免等重大事项列入局党委会议事内容。2017年以来局党委研究了聘用工工资发放标准、局图书出入库管理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直属单位高级职称聘任、图书馆大批量采购图书等事项,并如实记录。 2.严格执行《衢州市全面推行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3.经局党委研究,文广新系统文字作品稿酬按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2014年国家版权局、国家发改委第11号令)规定的标准确定为每千字200元,严禁超标准领取稿酬。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从6月下旬开始,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纪要需经参会局领导共同审阅签字后下发。 5.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局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决策时,主要领导不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在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再发表个人意见并做总结性发言。明确由派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落实到位。 6.相关局领导在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三)关于责任担当不够,重点工作推进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文化强市建设和启动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推进儒学文化产业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与杭州文化合作等2017年各项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责任清单和工作进度表,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单位。文化艺术中心已明确项目选址,设计方案正面向社会征集意见,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2.局主要领导带队赴文化部、省文化厅对接园区创建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充实完善领导小组和管委会、健全创建管理机构等建议。 3.完成“衢州市儒学文化产业园区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和“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研究”课题招标工作。儒学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4名骨干集中办公。 4.建立执法考核任务每月通报制度。7月下旬由分管副局长带队赴各县(市、区)开展了中期督查。 5.相关局领导在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四)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制定《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安全防范预警,明确局领导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意识形态方面的管控力度。每半年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 2.对出版物市场的生产流通环节以及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等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施行严格管控。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不推诿,尽量把不良影响降到最小。 3.局广电处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多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市区范围内的7家影院进行安全检查。 4.2017年7月分管副局长作为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带队开展了全市2017年度省“扫黄打非”工作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中期督查。 5.增强主动占领文化阵地意识,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设,方案已经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报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6.起草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对我市100个乡镇文化站按“三个一批”的方案全面进行整改提升。建立了考核机制,把乡镇文化站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县政府的综合考核,出台《重点管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首批已把13个乡镇文化站纳入市重点管理。2017年4月,联合市督考办对各地乡镇文化站进行抽查暗访。10月12日在龙游召开全省乡镇文化站效能建设现场会,在全省推广衢州经验。 7.相关局领导在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局党委对时任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 二、关于党建工作不深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 (五)关于党的建设工作薄弱,基层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7年5月局党委召开了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对2017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布置。明确局党委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并形成制度。明确每年年底组织机关党委及下属支部开展党建双向述职活动。 2.加强党委班子成员党建业务的学习,建立局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和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日常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对联系的党支部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和督查。 3.市文化馆、市图书馆等党支部按要求建立了党小组,并正常开展党小组活动。 4.举办文广新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提升专兼职党务干部业务素质,规范党务工作程序流程。 5.加强对党支部换届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支部换届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党支部集中换届工作,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6.局党委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专项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7年6月下发《关于在局属各单位党支部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 2.局党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切实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7月21日,局党委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参会成员都认真剖析了在巡察反馈问题中的责任,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8月,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参加联系支部的支委民主生活会,引导提高支部民主生活会质量。 3.局党委班子成员指导督促联系的党支部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各支部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4.局党委班子成员指导督促联系的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党员大会1次,严格“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包括市图书馆在内各局属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 5.7月21日局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重新调整了党小组。8月,各党小组开展活动,组织学习习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我最喜爱的习总书记一句话交流、学习垃圾焚烧科普知识。 6.局党委给予局机关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 (七)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督促各单位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开展与党员教育相关的支部活动。引导党员按时缴纳党费、集中活动时佩戴党徽,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2.5月下旬召开市直文广新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大会,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件为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根源,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按照“六必谈”、“五必访”要求,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4.各支部已制定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机关党委会定期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按规范做好党员发展相关工作及资料留存。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做到预备期满及时履行转正程序。 5.根据巡察指出的问题,补全相关党员《入党志愿书》中的党委审批意见。 6.局党委对市文化馆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 三、关于执行干部政策不严格、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 (八)关于干部配备使用过于随意,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图书馆超职数配备的党支部副书记,将在年内直属单位班子调整时消化解决。 2.对干部使用混编混岗情况进行清理。原长期借用在局机关的下属单位人员已回编制所在单位上班。 3.制定《市文广新局编外用工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对直属单位编外用工进行梳理和清理,下一步将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对市图书馆、市博物馆等单位部分编外用工进行清理。 4.局党委对市图书馆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九)关于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一意见三办法”等内容。 2.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完善考察预告、考察材料、任前公示格式,对考察材料中发现的不规范之处进行补充完善,目前已整改到位。 3.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4.局党委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出台《衢州市文广新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查阅、转递、保管及保密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2.分批组织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档案进行整理,对干部档案逐份进行认真核对,重点针对干部档案中的学历学位材料短缺,入职材料、任免材料、年度考核和工资变动审批表缺失,入党材料不完善等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并且做到举一反三,对缺失的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对照干部档案审核要求,对干部档案中发现的“三龄两历”信息前后不一致问题开展审核认定。 3.局党委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缺失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 (十一)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规定,重申相关财经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招待费支出。 2.对违规报销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大会上进行通报。在巡察中发现的违规报销费用和个人应清退的款项已由相关人员予以清退。 3.修订了会议管理制度,加强系统会议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及费用支出,防止同类会议短期内重复召开、会期跨天等问题的再次出现。 4.对违规公款租房问题,根据《浙江省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浙委办〔2004〕33号)规定,按照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相关人员已补交应由个人承担的房屋租金6935.54元。 5.局党委给予局财务负责人诫勉谈话,对三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大会上通报批评。 (十二)关于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违纪违法问题较多的整改情况 1.2017年5月下旬召开市直文广新系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真实案件为例开展警示教育。局机关纪委加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理干部,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处理。 2.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被群众实名举报后,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派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将其调离了执法岗位。 3.对因滥用职权、受贿被逮捕判刑的一名工作人员,局党委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十三)关于人事招聘把关不严,党纪处理结果不落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局党委班子成员关于人事工作方面的业务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已明确下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必须经局党委会研究。 2.建立局管干部子女就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避免再次出现局下属单位主要领导招录直系亲属的问题。 3.2017年7月初在市西安高腔传习所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对一名工作人员的党内警告处分决定,明确受党内警告处分当年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并将其党内警告处分决定存入个人档案,并扣除当年度考核奖励工资3600元。 4.局党委免去市西安高腔传习所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职务,正在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5.分管局领导在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十四)关于工作人员兼职过多,存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 1.研究制定局管干部兼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兼职审批程序。7月31日前已完成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任职自查清理整顿,形成自查报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市文投公司任职问题,年底前根据干部清理有关规定调整到位。 2.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兼职担任市文投公司、三新公司财务工作,并退还违规领取的2.2万元兼职工资。 3.相关局领导在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十五)关于擅自提升干部职级待遇并将有关费用转嫁到下属国有企业的整改情况 1.加强市文投公司财务管理,今后与公司业务无关费用一律不得列支。对两名干部在市文投公司领取工资奖金补贴超出其应享受职级待遇的部分,相关人员已进行了清退,金额共计51306元。 2.相关局领导在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十六)关于制度执行随意任性,有制度不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修订《局直属单位管理制度》,明确局直属单位非常规性支出5万元以上必须报局领导审批,同时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2.市西安高腔传习所未经班子研究违规发放、未向局里报告的编剧劳务费10万元已先行清退,责令市西安高腔传习所研究制定出台编剧等费用标准,并报局里审批。 3.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017年6月29日,局党委会讨论并同意市图书馆提出的批量采购20万元图书事项,按招标程序操作到位。 4.局党委2016年在审核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一人因使用继续教育资格假证明被举报,局党委经查实后取消了其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5.完善干部职工关爱制度,明确不同情况慰问金标准。 (十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资金、资产管理隐患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长期挂账往来款进行了清理,收回市文化馆、市博物馆的长期挂账欠款,其他挂帐往来款正在清理中。 2.完善《物资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明确重大采购事项需由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在实际工作中发生重大变更事项,及时提交局党委会集体决策。 3.2017年4月制定出台《图书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按管理制度办理图书出入库手续,规范局出版系列图书的发放和申领。 4.修订完成《资产管理制度》,完成局属固定资产的全面清理,按照规定程序对符合要求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和划拨。 5.将原市文化局宿舍相关权证补齐办理完毕,其他房产待《衢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直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出台后及时补办权证。 6.相关局领导在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局党委对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大会上通报批评。 (十八)关于监督履职不主动,“探头”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驻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深入部门和直属单位了解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局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情况,建立廉洁档案,向局党委提供廉情分析报告。 2.认真落实市纪委“四个精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进行廉洁鉴定。对提拔重用、转岗交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推动并监督党委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3.对反映相关工作人员所涉及的问题已经形成调查报告,2017年3月局党委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 4.市纪委对驻局纪检组长进行了提醒教育谈话。 ? 下一步,市文广新局党委将认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建结合起来。一是积极做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急先锋”。结合市直文广新系统单位特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围绕文化强国、文化自信,浓厚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氛围,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二是积极做“四个意识”的“践行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大的政治纪律。三是积极做落实“两个责任”的“排头兵”。以整改问题为突破口,举一反三,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深入查找全局全系统各方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防微杜渐。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夯实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是积极做长效整改的“模范生”。对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个别因特殊原因目前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确保全面整改到位,不埋钉子、不留尾巴。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通过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0-8758528;通讯地址: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巡察整改办公室(衢州市柯城区新桥街开明坊9号),邮政编码:32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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