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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

2017-05-24 09:12:02信息来源: 衢州市文广新局 作者 : 衢州市文广新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索 引 号:330800-020-090300-2017-0001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市文广局生成日期:20170524
文 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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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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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是主管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2.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及政策,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规划指导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科技工作。

  3.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文化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文化产业;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和管理文化科研项目和技术成果推广。

  4.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综合管理全市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文学等文化艺术事业;指导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性文化活动,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负责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管理市级国有公共文化设施,参与或实施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重点文化、文物、广电领域设施建设。

  5.指导和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和艺术研究活动,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与管理,策划、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6.指导和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纪念馆)、非遗工作。负责初审、推荐全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公布市级文物保护点;会同市住建局负责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与抢救、修缮工作;审核、申报考古调查勘探、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维修方案;组织全市国有文物鉴定,负责文博单位藏品的借用、交换、调拨;审核、报批文物展览项目;指导全市文博单位业务建设;指导、检查、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业的行业管理;协调、监督全市广播影视安全播出;负责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视听载体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

  8.指导和管理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印刷业、复制业、出版物;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市内报刊社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负责管理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调解著作权行政纠纷,负责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行政案件;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文化市场;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市场的管理,依法实施相关的行政许可;指导全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办理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复议案件;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广播影视监听监看和图书、报纸、期刊等各类出版物的审读。

  10.指导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11.指导和管理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方面的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1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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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市文物局单位预算、直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单位预算、局属市文化馆单位预算、局属市博物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单位预算、局属市图书馆单位预算、局属市西安高腔传习所单位预算、局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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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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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589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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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收入预算589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87.52万元,占79.55%;事业收入283.63万元,占4.81%;其他收入193.91万元,占3.29%;上年结转727.89万元,占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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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支出预算5892.9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06.8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7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37.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0.52万元,项目支出227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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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87.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87.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01.4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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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87.5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288.07万元,主要是部分资金在年中追加下达,故当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4001.44万元,占85.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3.34万元,占9.46%;住房保障支出(类)242.74万元,占5.1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91.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视听评议、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工作等。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事务610.29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儒学馆、图书馆开办运行及网站、网络运行维护费、图书馆基本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事务588.86万元,主要用于西安高腔传习所基本支出、民工周末文艺专场演出活动、举办“衢州西安高腔”培训班经费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事务5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志愿者之家”运行活动经费、文化惠民服务。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事务534.3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基本支出、文化艺术活动经费等。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事务70.4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儒城-衢州》杂志专项经费、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事务244.6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运行经费、“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经费、文化行政执法支队的基本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事务296.84万元,主要用于创建衢州儒学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博览会专项经费、开展文化创意产业交流活动经费、市文化产业扶持奖励资金、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人才培训等。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事务97.28万元,主要用于:文物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事务172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及运行、城墙北段修缮等。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事务577.38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维护维修和运行经费、博物馆的基本支出等。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宣传。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事务110.97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监测运行维护费、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基本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事务225.6万元,主要用于:第文化馆及图书馆免费开放、农家乐文化大篷车送戏下乡、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农家书屋管理经费、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等。

  (1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443.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42.74万元,主要用于:文广新系统各预算单位为在编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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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8.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4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精简退职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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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于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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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0.18%。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文化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2017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工作减少。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7.88%,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尽可能减少接待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演出活动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5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行政单位参加了公务用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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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衢州市文物局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衢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4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货物预算2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4.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3.3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8.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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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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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2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新闻通讯、出版发行、版权管理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2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7年衢州市文广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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