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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严厉整治非法捕捞巩固“五水共治”成果

2018-01-02 08:51:07信息来源: 中国水产养殖网 作者 : 萧山区农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 ? 萧山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以来,截止12月28日,行动期间共出动人员622人次,开展检查165次,收缴电捕网兜104个,逆变器52个,查处案件38起,罚没款26万余元,38人因非法电力捕鱼或销售禁用渔具被顶格处罚,2人被刑拘,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非法捕捞行为明显减少,成效显著。


? ? 萧山区成立了以副区长方军为组长,区剿劣办、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城市河道管理处、各镇街等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萧山区根据今年1—8月份“110”渔政联动次数和辖区内水域面积大小,确定各镇街、相关单位的“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打击指导计划数”,以此作为考核目标和依据,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 ? 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展开,重点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查处违法制造和销售电捕鱼设备的行为。在行动过程中,构建了区、镇、村三级打击网络,采取专项整治与常态管理、依法处置与批评教育、重点打击与全面治理、部门执法与镇街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萧山区农业局按照分片管理、分片执法和分片督查的方式,采取白天岸上检查、夜间联动执法相结合;镇街派出所(夜巡队)、城管队员、镇村巡防力量等也积极联合执法;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行动,加大对渔具店等地点的巡查,成效显著。萧山区开展行动以来,已悬挂横幅240余条,设立警示牌150块,受理回复相关信访、处置“110”联动180余起。


? ? 萧山区政府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区级河道、镇级河道、湘湖风景区水域实施禁渔区制度,有效期5年,禁渔时间为全年,禁渔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渔业捕捞行为(除休闲垂钓),有关科研单位因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研究等需要在禁渔区间作业的,须由区级渔业主管部门报经省海洋与渔业局同意。同时,以区剿劣办牵头,在全区区镇两级河道设置“禁渔区公示牌”,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责任主体。


? ? 今后,萧山区将进一步探索打击电力捕鱼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电捕,非法制造、销售电捕设备等行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处置渔业污染事故,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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